股市配资杠杆 中国金茂:金茂集团向华福证券发出行权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14 18:41    点击次数:169

股市配资杠杆 中国金茂:金茂集团向华福证券发出行权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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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金茂(00817)公布,于2021年11月24日,上海枞茂、该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金茂集团分别与华福证券订立合伙协议及资产支持证券认购协议,据此筹备成立一项资产支持证券计划,名为金茂华福-金茂酒店鑫选1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将集团持有的有关物业证券化,以及为集团的运营和业务发展筹集资金。金茂集团于同日另与华福证券订立优先收购权协议,据此,金茂集团享有专项计划项下相应优先收购资产支持证券或基础资产的权利。

配资利息是配资公司向投资者收取的费用,通常按日计算。利息率因配资公司和配资期限而异,一般在年化5%至20%之间。

  于2024年7月5日,根据优先收购权协议的条款,金茂集团向华福证券发出行权通知,内容有关原则上以人民币9.66亿元(即全部回购的资产支持证券面值)的价格行使优先收购权。唯如最终确定的行权标的为基础资产,则行使价亦应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评估及备案。

  资产支持证券代表专项计划权益的相应份额,为华福证券依据基础资产向投资者发行的一种受益凭证,基础资产为上海枞茂的全部有限合伙份额的69.95%。

  公告称,由于专项计划将于2024年10月31日进入存续期的第一个3年末,面临专项计划持有人的退出需求。在完成行使优先收购权后,可根据金茂集团的转售需求将回购证券进行市场转售,实现专项计划的续接;或不再对外转售,注销全部证券,结束专项计划的存续。因此,行使优先收购权可为集团实现专项计划的续接或为后续其他融资方式提供便利,以巩固集团财务状况及扩大资本基础,促进未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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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卢昱君 股市配资杠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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